围挡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围挡的所有权,并同意将围挡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品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围挡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包括(具体描述围挡的规格、数量、材质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具体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具体天数)天。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1)租金总额为(具体金额)元;
(2)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具体时间);
(3)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天租金总额的(具体百分比)。
第四条 使用权及保证金
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围挡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围挡转租、转借或用于其他非约定用途。
2.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具体金额),作为对围挡的正常使用和归还的保证。
3. 在租赁期满后,甲方经核实围挡的完好无损,并确认乙方已履行租金支付义务,甲方将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五条 维护和保养
1. 乙方在使用围挡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围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2. 如围挡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修复费用。
3. 如围挡因乙方的过错或疏忽导致无法修复或严重损坏,乙方应当按照围挡的市场价值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天租金总额的(具体百分比)。
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使用权及保证金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保留追究乙方其他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