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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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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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防护网工程劳务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进行防护网工程劳务承包,乙方接受委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工程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防护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搭建、拆除、维护、检修等工作。
2. 工程的具体内容、工期、工作量等详细事项由双方在后续的工程洽谈中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程报价
1. 乙方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量,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工程报价。
2. 工程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在报价中明确列出。
3. 工程报价一经甲方确认,即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
第四条 工程款项
1.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款项的利息。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 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3. 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