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格板设备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一套钢格板设备,并愿意将该设备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设备的描述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设备转让给乙方: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设备状况:
1.2 甲方保证上述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甲方,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纠纷。
第二条 转让价格
2.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以下金额作为设备的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大写):
转让价格(小写):
2.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格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设备交付
3.1 甲方应在收到转让价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设备交付给乙方。
3.2 设备交付时,甲方应提供设备的所有权证明、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四条 设备保修
4.1 甲方保证设备在交付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4.2 若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维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设备交付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价格的10%。
5.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转让价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价格的10%。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