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围挡施工协议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接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在上述地址进行工地围挡施工,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地围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围挡、安装围挡门、围挡维护等工作。
1.2 工程施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具体施工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工程费用
2.1 工程费用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2.2 工程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工程总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50%在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2.3 工程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围挡门的购买费用、围挡门的安装费用、围挡门的维护费用等,如有需要,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工程质量和安全
3.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3 如因乙方施工不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修复或赔偿。
四、工程变更和终止
4.1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2 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工程内容或工程时间,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工程时间。
4.3 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变更工程内容或工程时间,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工程时间。
五、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完工之日。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