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围挡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地围挡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1. 工程名称:工地围挡工程
2. 工程位置:(详细地址)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1. 工程内容:乙方承包甲方委托的工地围挡工程,包括围挡材料的采购、搭建、拆除等工作。
2. 工程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工期及工程款项
1. 工期:工程工期为(具体天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 工程款项: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具体金额),甲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具体天数)内支付给乙方。
四、工程变更
1. 工程变更:如因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变更费用: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变更协议中明确。
五、工程质量保证
1. 质量保证期:乙方对工程质量提供(具体年限)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2. 质量保证范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复或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或提供必要的配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暂停工程。
2. 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