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马围挡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水马围挡资源的公司,乙方有意租赁水马围挡进行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品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水马围挡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数量和规格如下:
数量:(具体数量)
规格:(具体规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的起始日期为(具体日期),终止日期为(具体日期)。租赁期限为(具体天数)天。
第三条 租金
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1)租金总额为(具体金额)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天内支付租金的(具体比例)作为押金,剩余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开始前(具体天数)天内支付完毕。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已支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使用和保养
1. 乙方在使用水马围挡时,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安全使用。
2. 乙方应妥善保管水马围挡,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3. 乙方应按时进行水马围挡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合同时止。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