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挡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围挡资源,乙方有租赁需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围挡资源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包括(列举围挡的数量、规格、材质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具体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天数)天。
2.2 如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延长天数)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具体金额)元。
3.2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租金的(具体比例)作为定金,余款应在租赁开始前(具体天数)天内支付清楚。
3.3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天租金总额的(具体比例)。
第四条 使用规定
4.1 乙方在使用围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4.2 乙方应妥善保管围挡,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4.3 乙方不得将围挡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租金总额的(具体比例)。
5.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租金总额的(具体比例)。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协议的内容及签订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双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2 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用于其他目的。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期限届满。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