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围挡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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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工程围挡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位置:
二、工程内容
1. 工程范围:
2. 工程进度:
3. 工程质量要求:
三、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工程总造价:
2.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工程款项的百分之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展到一定程度时,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的款项;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支付尾款。
四、工程期限
1. 工程开工日期:
2. 工程竣工日期:
五、工程保证金
1.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工程保证金,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1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工程保证金返还给甲方。
六、工程变更
1. 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范围、进度和费用等事项;
2. 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范围、进度和费用等事项。
七、工程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或重新施工。
八、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开工或无法完成,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开工或无法完成,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应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