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围挡制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拟在上述地址进行工地围挡制作工程,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在上述地址进行工地围挡制作工程。
1.2 工地围挡制作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围挡、安装围挡门、围挡维护等工作。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工程费用
3.1 工程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2 工程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工程款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5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3.3 工程费用不包括因工程变更、增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如有额外费用,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四条 质量保证
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有合法的生产销售资质。
4.2 乙方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4.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一年的质量保修期,对于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或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
5.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完成工程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
5.3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守约方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6.2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