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挡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围挡制作安装工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围挡制作安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挡的设计、制作、安装等。
1.2 工程地点:(详细地址)
第二条 工期
2.1 工程开始日期:(具体日期)
2.2 工程完成日期:(具体日期)
2.3 工期延误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工程款项
3.1 工程总价款为:(具体金额)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
3.2 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1)预付款:工程开始前,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进度款:工程进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给乙方;
(3)尾款:工程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给乙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
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围挡制作安装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具备良好的质量和性能。
4.2 乙方对所提供的围挡制作安装工程质量负责,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5.2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7.1 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7.2 合同解除: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完成之日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