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挡租赁协议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合法拥有围挡资源的出租方,乙方有意租赁围挡资源,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围挡资源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包括(列举围挡的数量、规格、材质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具体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天数)天。
2.2 如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延长天数)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1)租金总额为(具体金额)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租金的(具体比例)作为押金,剩余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开始前(具体天数)天内支付给甲方。
3.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已支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使用规定
4.1 乙方在使用围挡资源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4.2 乙方应妥善保管围挡资源,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解除天数)天书面通知对方。
6.2 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之日止。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