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挡拆除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对其所属建筑物进行围挡拆除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围挡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围挡、清理工地、恢复原状等工作。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三条 工程报价
3.1 乙方承包本工程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4.1 工程款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70%作为尾款。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进度
5.1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5.2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工程发生变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6.2 工程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变更,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调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7.2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工程施工。
7.3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双方应对此类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九条 合同解除
9.1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一方严重违约,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的。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