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围挡合同
甲方:(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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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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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为保障工程安全和周边环境的正常运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围挡工程,并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内容
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建筑工程进行围挡施工。
1.2 围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围挡、安装围挡门窗、设置警示标识等工作。
二、工期和工程费用
2.1 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完成围挡施工。
2.2 工程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围挡施工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三、质量要求
3.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围挡施工的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3.2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围挡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修复或赔偿。
四、安全保障
4.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围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2 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保密条款
5.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5.2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施工进度等信息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六、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围挡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日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
6.2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围挡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 如乙方违反保密条款,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七、争议解决
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