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围挡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地围挡工程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工地围挡工程的承包,乙方按照约定的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和工期完成工程。
第二条 工程内容
1. 工程名称:工地围挡工程。
2. 工程地点:(详细地址)。
3. 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包括围挡的材料、尺寸、数量等)。
4. 工程质量要求:(详细描述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围挡的稳固性、防护性等)。
5. 工程工期:(详细描述工程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
第三条 工程报价
1. 工程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2. 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1)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工程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款项的70%作为尾款。
第四条 工程变更
1. 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甲乙双方应书面协商并签订变更合同。
2. 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由甲方承担或乙方补偿。
第五条 工程质量保证
1.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具体天数)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情况: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地、材料等的,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 乙方违约情况:
(1)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承担修复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支付全部工程款项后解除。
2.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和清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或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