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挡搭建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接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围挡搭建工程,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围挡搭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围挡的搭建、拆除、维护等工作。
1.2 工程地点:(详细地址)
第二条 工期
2.1 工程开始日期:(具体日期)
2.2 工程完成日期:(具体日期)
第三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3.2 甲方应在工程开始前支付工程款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50%应在工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3.3 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和付款凭证。
第四条 材料及设备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围挡材料和设备。
4.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和设备的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五条 质量保证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围挡搭建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并在质保期内负责修复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工程,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款的10%。
6.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款的10%。
6.3 除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完成,否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应对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7.2 若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并经双方确认无争议之日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